1. 日常巡查与值班管理
消防维保人员需在消防控制室、泵房、防排烟机房等关键场所建立值班制度,确保火灾情况下有人能操作消防设施。值班期间应每2小时记录一次设备运行情况,巡查时填写《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》,及时发现异常并上报处理。
2. 设备检测与功能检查
维保工作需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消防联动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测。包括电源开关、管道阀门、控制柜及信号反馈功能的检查,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,并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或标识限位措施。
3. 故障排除与维修
发现设备故障时,应及时组织修复,并在故障排除后进行功能试验,确保系统恢复正常运行。因维修或停用消防系统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防安全。
4. 系统保养与维护
维保工作以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为宗旨,包括清洁、润滑、校验及更换易损件,确保消防设施长期可靠运行。单位应储备必要的易损件或与厂家保持联系以便及时更换。
5. 管理与记录
维保机构需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操作记录,包括巡查记录、维修记录、检测报告等。维保结果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,并可作为消防监督管理依据。
6. 法规与标准遵循
消防维保工作需遵循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、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、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》等国家标准,并符合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》要求,确保维保机构资质合法、人员持证上岗。